确认为淫秽玩具!家长们赶紧自查! 首例涉黄手办案宣判!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团伙制售涉黄手办案件犀牛配资,认定为淫秽物品犯罪案。从手办工厂老板到文员共12名被告人涉案,以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刑罚,刑期从四年九个月到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不等。
通过搜索裁判文书网和人民法院案例库中的相关判决案例发现犀牛配资,此案可能是首例涉黄手办被认定为淫秽物品的刑事案件。
该案主犯许某为牟利,在东莞市经营一家塑胶制品公司及工厂,通过开设网店、雇佣员工制作并销售涉黄手办。另一名主犯是许某的下游经销商孟某。2023年12月7日,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民警在广东省东莞市查扣了许某仓库内的3万余件手办,均被鉴定为淫秽物品。案涉网店自2022年起共销售上述经鉴定为淫秽物品的手办2万余件犀牛配资,销售金额达人民币200余万元。同一日,公安机关在江苏省徐州市孟某租用的仓库内查获待销售的案涉手办3700余件,也被鉴定为淫秽物品。截至案发时,孟某等人制作案涉淫秽手办8000件,对外销售5000余件,另销售许某等人制作的淫秽物品300余件。
2024年9月,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犯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将12名被告人起诉至宝山区人民法院。今年4月9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2名被告人被判构成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刑期从四年九个月到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不等。所有被告人均放弃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将淫秽物品界定为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
据调查,涉黄手办很大一部分流向了未成年人。一些在网上售卖的涉黄手办标注“适用年龄为少年(7至14岁)”,主要客户群体标注为初中生。这些面向未成年人的不良产品引发了许多学生和家长的愤慨。这些所谓“美少女”系列手办的原型大都是国外动漫作品中的人物,本身衣着性感,做成手办后裸露更加极端。生产厂家在设计产品时会根据原版造型进行改动,这种改动不仅涉嫌盗版侵权,还涉嫌制作淫秽色情制品。为了躲避监管,生产这类产品的厂家负责人一般非常谨慎,不会与陌生人见面,并将生产、仓储和销售业务分隔开,外人很难找到一一对应的关系。
随着“二次元”文化的盛行,其中一些角色的周边产品在市场上日渐走俏犀牛配资,但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个别不良厂商试图模糊“二次元”和“软色情”的边界,迎合、制造未成年人对爱好和性好奇的双重诱惑。对此,相关部门应予以重视,加强联合执法,对涉色情的非法产品及时依法封禁查处,最大程度压缩“擦边球”文化产品流通空间。学校和家长也应对未成年人科学开展性教育,对已有购买“软色情”周边产品的行为或苗头及时纠偏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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